更新时间:2022.07.01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安置房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房产证,例如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有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施工许可证等。获得拆迁安置房后,当事人可以持土地使用权材料、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材料,到房屋所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拆迁安置用房办理产权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半汤路)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核心(巢湖中路)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核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的流程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领证。
拆迁安置房过户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领证。
安置房地产证明办理流程: 1、房地产评估。到县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在处理项时,首先要决定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都可以。申请人应填写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后可以拿走原件,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开发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流程是: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比较长。
安置房一般可以办理房产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