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滥用职权重大损失的界定是:因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财产性损失和非物质财产性损失。物质财产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非物质财产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渎职犯罪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我国《刑法》没有失职罪的规定,只规定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法律规定,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失职罪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刑法》第397条限定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要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招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客观做法和追诉准则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此予以了明确,即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
滥用职权罪的有以下情形的,视为造成了重大损失:如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严重损害国家声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