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31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
职务犯罪假释的条件如下: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
可以申请假释,但是如果是累犯则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如果已经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十三年以上的,就可以申请假释。
在职务犯罪中,假释并没有特殊规定,参照假释的一般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可以假释。如果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假释案件,认定无再犯罪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
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罪犯如果有重大立功或者其他减刑情节,就可以减刑。有可能减为十年有期徒刑。但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假释。
职务犯罪多长时间可以假释,法律有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
对于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情形,此时应当撤销假释、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进行扣除,将剩余没有执行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职务侵占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之数额起点,分别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