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只有被追认后才属于有效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才会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的理由。履行抗辩权的违约方式包括四种:不履行抗辩、迟延履行抗辩、部分履行抗辩、瑕疵履行抗辩,不包括合同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期是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未确定效力的合同主要有三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认可,合同有效。但是,纯利益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时间为30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予以一定期限的约束,就可能发生本人无限期拖延追认,影响尽快
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我国有关合同生效的规定主要有下面几点: 第一,如果合同是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符合法定要求的,从合同成立时合同正式生效。如果有关法规规定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