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退出劳动力市场。退休后再就业劳动关系性质属于聘用合同关系,可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身份不同,签订的合同属性也有区别。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以退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以下人员为劳务关系: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下岗待岗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
劳动者在退休后再就业,如果其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签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是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应当明确劳务关系存续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等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是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签订劳务合同,应当明确劳务关系存续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等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
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退休后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因签订的名字是劳动合同而改变。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
如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经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再就业时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雇佣该劳动者,两者之间为《民法典》调整的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
退休人员再就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公司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劳动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