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其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
工伤认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一)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二)填写相关资料,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 (三)符合相关法定情形即认定为工伤 (四)六十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的确认: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工伤认定中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 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只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才会涉及工伤问题。但是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以工伤为依据。 首先,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如经司法程序及工伤认定机构的
《劳动法》没有对工伤作出具体规定,由《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对于上下班期间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作为证明;而上下班时间的认定,也需要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的路线范围内。只有同时满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