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竞业限制的对象是: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 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标准如下: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包括企业所有的员工。而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的人员主要有: 1、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保护对象范围是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等。
员工可以通过下列办法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与单位协商解除;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法院解除;其他。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于“竞争关系“的审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 一、表面的标准,而是在综合多种因素后,探求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 第
竞业限制条款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其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违约责任等。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律对竞业限制作了以下限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自身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的,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