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
需要。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或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
离婚后再婚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之后再结婚需要的手续是向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办理登记手续后,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离婚后再复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 2、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证掉了再结婚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然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离婚后再婚要带的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后再婚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了再婚需要的证件与第一次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证件是一样的,需要: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婚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婚的一方或是双方都需要带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书,同时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必要时需要带上由双方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