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房屋转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房屋转让之后,发生的也仅仅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所以宅基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同时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转让、出售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着房屋权益的转变而发生转变,其所有权应当属于
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合法的房子的新所有权人,宅基地所有权继续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
宅基地证丢了好补办就可以,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补办的具体流程为:首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其次如果10日后如无异议,就由房主申请实地测量;然后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迁,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
以前的房子没有宅基地证需要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发证占有、使用宅基地。
村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准的,应当拆除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房屋,并将其超过部分的宅基地予以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应当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造房屋,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不能。1.由于结婚导致分户,家里无宅基地的可以申请盖房2.外来人口,长期落户本村无宅基地的可以申请盖房;3.因自然灾害而导致搬迁的,在政策范围内可以申请盖房;4.自有宅基地未达到规定使用限额的,可以申请扩建。
当然可以了,但也是有限制的,不是谁都可以修葺房子的。只有你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这才可以修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国家所有。本村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当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破烂不堪时,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重新修建的,现在农村
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
宅基地不可以拆了重建,严重的可能被拆除。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