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关法律有刑法三百六十四条。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淫秽物品包括书刊、影片、音像等等。组织播放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淫秽物品的类型主要是: 1、淫秽音像制品,如电影胶片、录像带; 2、淫秽读物,如境外淫秽书刊画报、淫秽色情小说; 3、淫秽图照; 4、淫秽实物、淫药; 5、淫秽游戏软件等其他淫秽物品。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犯罪分子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
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