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根据规定,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也就是说如果你妻子的父母愿意抚养也是可以的,你也可以要求孩子和你生活,法院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据此规定,
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能够表达自己自愿结婚的意思,而此时如果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则这种情况下就是不满足结婚条件,双方不能办理
精神病能结婚,但是在结婚前应该告知对方,不告知的,对方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
男女自愿同居不属于违法。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属于违法行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不论其是否自愿。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属于违法犯罪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的话,子女不一定会判给女方。具体需要结合女方的病情、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年龄来作出综合判断。如果女方只是轻微的精神疾病,并不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时男方存在更严重的、不适合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
打精神病人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当自然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