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持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债务人找不到的,债权人还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
主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的债权并没有消灭,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是已经失去了胜诉权,但是债务人自愿承担其义务的除外。
诉讼时效已过,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 法院立案后,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主债权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被告自愿给付的除外。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 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没有起诉的,可以通过公司催告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
找不到借款人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2、对于已婚的借款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
找不到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还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且失踪的,如果双方债务之间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再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没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出现应诉的,庭审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人民法院对债权
债务人下落不明有以下处理办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