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法定情形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非本人主要责任。
上班时间误伤工友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上班期间,心脏骤停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他。
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请人做事被工友误伤,工友承担侵权责任,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
代班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伤亡的情况,代班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执行职务行为时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代班受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
代班人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不能享受工伤赔偿。被判定为工伤人员仅限于职工,构成工伤的前提是受伤员工必须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是不能替代的,所以代班人虽在从事工作中受伤,但是是不能享受工伤赔偿的。需要注
由于代班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代班人在工作期间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并不代表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如果代班人受伤,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损失。如果劳动者想要享受工伤待遇赔偿,那么与用人单
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一般分为四种: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新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