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在合理的时间里往返工作地,和住所地的上下班途中,出现情况属于工伤。对于在合理的时间里面,往返工作地和配偶以及子女居住地,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出现受伤的情况也属于是工伤。对于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需要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以及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如果下班途中出车祸的,只要不负主要责任就属于工伤范畴,是否负主要责任可以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后,工伤
上下班途中工伤标准的认定情况如下: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上
职工在上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上下班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若职工迟到或者早退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不算工伤; 2、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以上下班为目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4、必须不是劳动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对“上下班途中”也有合理化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的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