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女方起诉离婚户口在男方那边,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一般有以下几种: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次离婚之后,仍然是北京户口。
户口不在本地能否办结婚证要看具体情况。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如果另一方的户口在本地,即使本人户口不在本地也能办理结婚证,如果另一方的户口不在本地,那就不能办结婚证了。不过目前我国有
离婚后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前往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待能够确认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
男方不给出户口本当事人离婚迁户口的可以直接起诉,请求男方交出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以直接向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请求出具户籍证明材料,并提出迁移申请。
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女方户口有去处的,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把户口从前夫家迁出去; 2、女方实在没有去处的,可以与前夫进行协商,前夫同意给的,事情就结束
拆迁户口不在的,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拆迁房屋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则拆迁房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额价值给与其补偿,但因没有该村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安置补助待遇,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宅基地。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可以在本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因为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地长期居住,那可以在此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