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抵押权人能为个人。《民法典》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而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是:质押物只能动产,而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留置物只能是与债权债务有关的特定物;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不是无权处分。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由于并不转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其仍享有处分权。
抵押权人不可以转让抵押权。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
抵押权人不可以转让抵押权。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
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
房产抵押他项权利人就是指你这房产是抵押给谁的意思。第二顺位抵押是如果你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的,那么第一个他项权利人的抵押权得到充分履行后第二个他项权利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具体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权利。
抵押权人的意思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以抵押人的合法财物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
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了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没有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权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