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会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发生争议一年内劳动仲裁受理。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是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书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致送单位名称
一般劳动仲裁的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一)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 (二)申请支付令的; (三)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的;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 (五)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的; (六)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但是要满足法定条件: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其他情形。
劳动仲裁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从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但是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