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担保期限一般是在到期日后两年就会失效,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债权人在这两年内不提出债权,担保无效; 2、一般是主张债权,债权转为诉讼时效。保证人有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3、没有约定的,没有约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其实就是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情形处理。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担保法保证期间的规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抵押担保的期限的规定: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依法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担保;如果未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为担保期限。
民法典中关于担保期限的规定为担保期限应当由债权人和担保人自行约定,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
一般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规定的保证期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内适用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
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
有。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