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其他文件。
抵押房屋办理登记应当提交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申请抵押登记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 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的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相关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利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申请书;抵押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
房屋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抵押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等等。2、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如果没有产权证则可以拿购房合同等等。3、由双方共同约定的抵押协议。注意携带的材料应当按照公证要求的材料准备充分,不全面的公证机关可以要求其补充完整
房屋抵押公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抵押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等等。 2、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如果没有产权证则可以拿购房合同等等。 3、由双方共同约定的抵押协议。若携带的材料应当按照公证要求的材料准备充分,不全面的公证机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