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需要的条件有: 1、有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有可以适用的经营场所、发起人或者是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时设立。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需要以下5个条件。 1、合并各方注销,设立一个新的企业法人; 2、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满90天; 3、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各方清偿债务或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需要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需要的条件是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以及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等。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
企业法人登记有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人格独立; (四)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条件。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经营管理财产且能以此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备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必须建立的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可供使用的经营住所、法定人数的股东以及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资料齐全,便会发放通知书,在表明的日期内领取执照即可。
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具体包括:第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第二、房屋所有权。第三、森林、林木所有权。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林地等。第五、建设、房屋用地使用权。第六、海域使用权。第七、地役权。第八、抵押权。第九、属于兜底条款。即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