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木工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3、工程总造价; 4、质量等级; 5、工期;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验收标准等。
是否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是否是有效合同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则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特点:1、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2、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
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合同一般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个人一般是不具备相关资质的。
符合有效条件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有效。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应写明转让方与承接方信息条款、转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有关,涉及正在施工的不动产,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