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当作证据。具体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其他证据。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这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 1、一定的主体陈述。 第 2、各自的内容范围。 第 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 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这就不是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后,在侦查期间无权调取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侦查结束提起公诉后,律师才有权调取证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主要有: 1、独立辩护权。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具体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等。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情形的,是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处罚的,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无罪判决。法律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定证据有8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有: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记录; 八、视听数据和电子数据。 律师取得上述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定案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
刑事案件证据是不会给报案人查阅的,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只会给办案人员、律师查阅。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