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第一、暴力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直接通过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手段,危害被害妇女的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导致妇女不能抗拒;第二、胁迫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恫吓等手段,对被害妇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第一、暴力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直接通过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手段,危害被害妇女的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导致妇女不能抗拒;第二、胁迫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恫吓等手段,对被害妇
认定强奸成立的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
强奸罪的认定为行为人有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是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要正确区分强奸预备与未遂的界限,就应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着手”的涵义。“着手”体现了主客观统一的原则。 首先在客观上,“着手”是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行为要件的起点,即行为人已经
强奸罪犯罪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为故意。 犯罪团伙的认定如下: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
暴力强奸的判刑标准: 一、暴力手段不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3、在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认定是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 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
强奸罪中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 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同时也可以是胁迫被害女性或利用被害女性患重病、熟睡的时候进行奸淫。
构成强奸罪的法定要件有: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