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
一、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二、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手续有: 1、医疗费。
医疗事故致死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是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医疗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有违反诊疗法律、法规等规范;以及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是过错原则,即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造成患者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赔偿法规定: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病人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
受害人获取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与责任人之间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