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如果两次不批准逮捕,可以理解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需要继续调查的,必须改变强制措施,不得再拘留。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根据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
派出所要求二次逮捕是合法的。第一次逮捕未认定犯罪事实的,可以进行第二次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不批准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公安机关不服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的时候,根据刑诉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
检察院未批捕二次退侦还可以批捕,只要满足批准逮捕条件的就可以批捕。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关于逮捕权限划分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决定权,在于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只有执行权。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权的表述不同,检
区分批捕与逮捕,最明显不同就是只有批捕了之后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必要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行为;具体区分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 1、批捕与逮捕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一项程序性工作。批准逮捕是由检察机关决定,最后由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会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