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没有个人合伙企业,只有合伙企业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普通合伙人以全部财产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
没继承遗产不用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偿还债务,因此没继承遗产不用清偿债务。
继承人的债务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来偿还。在偿还时,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的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来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质押物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拖欠的税费;合同债务;侵权债务;无因管理的债务;以及不当得利的债务等。要清偿上述债务,需要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是进行子公司的注销的话,那便是由子公司自己来承担这个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概括承受。
被继承人的债务会被继承人一起继承承担。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
继承父亲遗产清偿债务的方式: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无需再承担责任。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
被继承人进行债务清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先由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请求;然后确定继承人;再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最后剩余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或者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超过部分或者不予清偿。
第一个问题是保存好债权凭据。鉴于实际履行合同的复杂和多变,双方进行的磋商以及对合同的变更等都要以书面方式完成并保存。在实践中,这些来往的函件往往成为最关键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经营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