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按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首先要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并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或上级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情况,工作单位,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
离婚申请的书写是首先应当写明离婚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理由,写明离婚的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损害赔偿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单方面离婚申请书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
现役军人有家暴行为的,其配偶要求离婚可以不征得其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虽然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的情形包括家暴。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 1、本人户口簿; 2、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损坏或丢失,或者一方因故强行收集结婚证,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
夫妻一方是残疾人,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对案件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当事人根据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及地点准备好诉讼材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自愿离婚的,由双方军队领导或双方政治机关调解离婚。调解不成,夫妻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具体如下: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军人申请离婚的程序是: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