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申请采矿权延续的,应当在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法定期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
采矿权不予延续的几种情形: 1、采矿权已部分转让变更的; 2、按国家政策或资源规划应关闭矿山的; 3、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 4、采矿权处于抵押期内的; 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审计、税务、检察等机关通知不
在到期前1个月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提交如下资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证复印件、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经县局审核盖章); 4、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文件(说明是否有违法开采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各种规
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申请的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
采矿权不予延续的情形: 1.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的; 2.按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属于应关闭矿山的; 3.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 4.采矿权抵押期内的; 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采矿罪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违反我国《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采矿、或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和私人矿区内擅自采矿,或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使用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从而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就构成了破坏性采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