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累犯不适用缓刑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这些情况时可适用缓刑:该罪犯非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的表现,也无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若同时行为人不满十八
判处缓刑是不适用累犯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仅同时符合法定相关条件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适用缓刑的对象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前者是可以宣告缓刑,后者是应当宣告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存在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
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的。如果要适用缓刑的,首先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影响,并且不是累犯。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不满18岁的人、怀孕妇女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对象仅包括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不得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因此不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有以下适用条件: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6、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哺乳期不一定能适用缓刑。是否判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确定,一般说来可以判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就不适用缓刑。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应当适用缓刑,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对于怀孕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已经怀孕;3、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上述三种情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形,对其不适用死刑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形的犯罪嫌
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那么,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呢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对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第一,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