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赔。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请求权的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交通事故鉴定方式如下: 1、受伤人
当事人在不重复的范围内,能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的双赔偿。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工伤,则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对于二者之间不重合的部分,一般可以都获赔。
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在法律上是并行的,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或抵消。当事人在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并不妨碍向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权利。
交通事故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同时主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2、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所作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可以由受害人同时获得的,二者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死亡,按如下方式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死亡赔偿金可以双赔。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该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但是,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的民事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少于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则应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如果第三人不赔偿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赔偿的,但是对于其中性质相同的、重复的项目可予以核减,对于其中性质不同、不重复的项目则应并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