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八项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七)当事人提交3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且共同生活的,即可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登记。 密切一般需要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成立。
男女双方结婚年龄是男性必须达到22周岁,女性必须达到20周岁,双方未婚,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有男方、女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张结婚证件照片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双方都是需要到场的。建议
如果该异地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可以登记结婚,结婚需要的证件是男女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如果该异地非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
深圳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提交证件,提出申请; 2、登记人员受理并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4、缴纳工本费,领取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