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
公司注销后,公司遗留债权的处理: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对债权主张权利。股东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房屋租赁纠纷: 1、租金违约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4、房屋转租纠纷。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纠纷的处理: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确定了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声明放弃继承且系争房屋权利未发生变动的,系争房屋的权属归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
(1)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企业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严格讲也应当解除。 (2)破产企业作为出租人的情况。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根据选择,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房屋。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合同的,可以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但实际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离婚后家庭所有承包的地的处理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安抗辩权后租金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离婚承租公房的使用权是参与分割的,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进行判决。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公房使用权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婚前按揭买房并且取得房产证婚后离婚的,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房子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协议处理,二人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公租房的申请需要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领了离婚证后悔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如果一方反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如双方后悔办理离婚登记,可再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3、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起诉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