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儿媳是一般没有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因此,是否有“扶养关系”是确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权的关键因素。 一、构成“扶养关系”的认定: 从法律层面,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
继母是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前述的第一顺序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即继母作为父亲的合法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
与继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一般分以下情形。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父母子女之间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与一般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归属,要根据继承方式来决定。1、遗嘱继承的,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一般会归遗嘱指定继承人所有;2、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
继母的遗产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形成扶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扶养、教育,继子女也相应地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未形成扶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再继承遗产的。若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继承的。
遗产继承中孙子一般是无权继承的,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一,但是被继承人可以以遗嘱的形式约定孙子为继承人,且孙子可以作为代为继承人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遗产继承孙子是否有权利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祖父母有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遗产的,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二、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的,可以由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三、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孙子不能继承祖
继母能继承父亲遗产的。且如果父亲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遗嘱进行履行。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母作为法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享有法定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