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公司债务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公司债务的处理方法: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务一般按普通私人债务清偿。只要有实际的债务纠纷,就应该依法进行清偿。但是,只能用公司的实际有限财产支付,不能用股东的个人财产支付。如果公司有可执行的财产,但拒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规定起诉债务人,
公司注销前,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清算时处理。注销后基本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破产重组之前债务的处理方式有: 1、债权延期,通过协商和解,债权人可以延期行使债权; 2、暂停还本,支付利息; 3、合并公司偿还债务,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担。
公司转让股权的债务仍然由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则应当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制公司清算债务由公司承担,原则上与股东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公司的债务完全偿清后,股东才能分配剩余的资产。若是不足以偿还的,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与股东无关,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