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要扣留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扣留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以下要求: 1、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计算; 3、误工费根据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对交通事故进行重新鉴定的要求如下: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金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搜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要求: 1、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2、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
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时间要求: 1、当事人未及时报警,事后又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受理期限为收到报警后三日内;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报警之日(即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时扣车条件是: 1、出于证据收集需要的;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扣车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等。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