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话基本上就只能由肇事者自己承担了,除非肇事者自己还购买的有相应的商业保险,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情况下还可以使用商业保险予以赔付。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是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是: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施救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施救费属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项下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此范围内,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被保险机动车和除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其中,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的交通费,伤残偿金,伤残辅助器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 当有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