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实施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犯罪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对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
非法运输林木立案标准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
非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造成林木采伐数量超过十立方米;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林木被滥伐二十立方米以上;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滥伐林木罪具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
犯了滥伐林木罪既遂的,处罚如下: 1、对于犯滥伐林木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若是滥伐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的,从重处罚。
死树枯树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 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四、主体:一般主体。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
构成滥伐林木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