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有下列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大类。但是证据要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行政诉讼中所适用的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包括:被采纳的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以针对证据对对方发问。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包括八种,分别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这些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所可以使用的证据种类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等。
行政处罚的特征是: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的方式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处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开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等原则。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应当在法庭上提交,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依此过程供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同时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处罚特征如下: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一般是参照民事诉讼的,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而适用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一般是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因此对于回避制度的人员,应该属于上述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