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假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伪劣种子罪量刑的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生产管理法规,生产及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生产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 1、如果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化肥,致使生产遭受2万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 2、具有其给生产造成了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具体标准如下:销售者有销售明知是伪劣的化肥或者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的
销售伪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生产假农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是,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生产,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种子,给生产造成了较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