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1、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对于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其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没有追认的情况下,其是属于知情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可以不需要偿还;对于追认的情形的,其为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债务,其不知情方和知情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一般不算是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就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负的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属于是超出家庭
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但经过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不知情欠款是一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如果夫或妻对对方的债务不知情的,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不知情的欠款是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如果是以下情形就属于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处理如下: 1、无论贷款如何使用,无论是用于一方个人还是双方共同使用,都应视为共同债务; 2、贷款确实以一方个人的名义借款,但贷款确实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另一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就应视为共同债务; 3、借款时间
夫妻之间债务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