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孙子只有在自己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并且爷爷的子女都已经死亡或者是虽然没有死亡但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赡养老人,此时孙子具有法律规定的赡养爷爷的义务。上述规则不仅仅适用于孙子,孙女也适用。当然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对于孙子父母死
孙子没有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爷爷有子女并且子女有赡养能力,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的。 但是如果爷爷没有子女或者有子女但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就有义务赡养爷爷。但前提是孙子要有赡养能力。
孙子没有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孙子对爷爷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孙子对爷爷的赡养义务有前提条件,即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失去了赡养能力或者先于老人死亡,且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履行赡养
有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严格来讲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的,但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况,在例外情况下是有赡养义务的,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孙女对爷爷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孙女也应当承担赡养爷爷的义务: 1、孙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 2、祖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