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职责: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且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遗嘱在设立时,必须考虑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无需监护人监护,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如果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无监护能力,则其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是成年子女,则其监护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如下: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的父母探望。法律规定,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探望权人怠于行使探望权,子女起诉要求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根据不直接抚养方的实际情况决定探望的次数和方式。
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子女与生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不再承担抚养教育、扶养、扶养的权利义务,也不再享有继承的权利。如果子女不仅履行了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更多地赡养了生父母,还是可以适当的继承生父母的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了才生效。但生效的自书遗嘱需要遗嘱内容真实合法、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自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
自书遗嘱一般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根据相关规定,自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遗嘱写完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立遗嘱人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下合法处分自己的财产。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配偶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