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
职工被鉴定为九级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九级伤残的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要根据本人工资判断。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二级伤残的赔偿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2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支付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的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完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待遇、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
伤残鉴定标准,是依据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伤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伤赔偿包含的项目有: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肺; 5、辅助器具付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
职工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解释,误工费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