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手机短信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考量收集短信是不是具有证据效力,就是说手机短信应该具备证据的可能:关联性、客观性以及合法性。 1、证据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客观遗产而存在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转移。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短信必须真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6点是6%的增值税税率,这是“营改增”改革中“现代服务业”的税率。增值税分的核算方法,例如,如果开了一张10万的发票,那么这张发票就是税务发票,就得计算不含税的销售额,然后乘以6个税点。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包括:研究与技术服务、信息技
一方出轨,离婚时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1、书面证据如:能够证明双方频繁来往的短信、社交软件聊天记录、配偶与第三者往来的亲密电子邮件信息等,当事人需要将其打印作为证明材料 2、在不侵犯对方隐私权下所拍摄的或者收集且能够证明出轨的亲密照片、录像、
发现一方有出轨行为的可以搜集其与第三人的亲密照片、录音、录像,他们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私密短信、邮件、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或者配偶曾就出轨行为主动承认错误的悔过书、聊天记录等书面材料,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均能有效证明对方出轨的事实。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入除了有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取得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对上述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上述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是明知道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而提供相应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触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
交通事故中赔偿对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为: 1、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其中,误工收入根据受害人工作情况,可以按照天数、月份或年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要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要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其收入可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 1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而与对方解除原来的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