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行政处罚终止的情形有: 1、行为人没有实施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不再追诉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有以下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处罚决定书; (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 (7)备考表; (8)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比如电、毒、炸等方法捕捞的,均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追刑标准将不受电毒炸鱼的数量影响。
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依法赔偿损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种植数十倍的盗伐树木,没收盗伐树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数五倍的树木,并处
行政处罚中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
一、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包括7个步骤。1.立案。2.调查。3.处
行政处罚收集证据的总体要求如下: 1、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尽量避免形成孤证。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盗窃行政处罚标准是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醉驾可能被判处罚款或是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具体而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工商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境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处罚法,增加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公示要求,增加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二是体现全过程记录,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