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包括: (一)政府责任原则。 (二)一般公开原则。 (三)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 (四)及时公开原则。 (五)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信息公开复议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信息公开规定具体有: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
1、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2、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中华人民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