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
婚姻登记机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同意后,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地点依据离婚方式不同,分为法院和当地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假如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归属和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离婚没有异议,只需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即可,这种方式费用低廉,而且省时;如果对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归属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
1、协议离婚,可以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出具下列材料:(一)户口簿、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
办离婚手续要到哪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解决,并订立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应该去哪里办理变更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已经依法进行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而反悔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变更离婚协议:1、一方反悔,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可以自行变更,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