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申请保全需要提供现金或实物抵押进行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如
诉讼保全提交的材料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能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提供的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的申请书;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有效的担保材料等。
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财产保全,离婚前,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同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
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财产保全,离婚前,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起诉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可以将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起诉之前,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的保全,保全成功以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的相应资料。另外一种是在起诉当中,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的资料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