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出资缺陷,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必须补充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出资瑕疵,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3、出资瑕疵,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1、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无限连带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种方式。因为我国合伙企业主要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3、具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出资瑕疵,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