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女儿去世后,父母是否对房产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女儿生前对房产未立有遗嘱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留的房产;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指定父母继承房产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指定由其他人继承房产的,父母就没
儿子已去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有两种情况: 1、老人没有立遗嘱,儿子已去世孙女有代位继承权; 2、老人有立遗嘱,则按照遗嘱来定。 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老人儿子去世,如果是法定继承其孙女有遗产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女儿死了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女儿过世女婿再婚有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父母、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的分配遗产。除非双方离婚了,那么女方死亡,男方没有继承权。
一方父母去世,儿女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子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其他。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女儿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依法享有继承权,此时,女儿和儿子一样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则根据遗嘱来确定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
去世子女没有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视情况而定。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所有的子女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如果留下遗嘱,则需按照遗嘱执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老人去世了儿子去世了儿媳能继承遗产。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此外老人死亡时未立遗嘱,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只要儿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应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儿媳